因财务数据虚假披露,永安林业相关当事人收监管函

原标题:因财务数据虚假披露,因财业相相关当事人收监管函

新京报讯(记者 张洁)4月6日,据虚假披永安林业发布公告显示,露永永安林业2016年、安林2017年年度报告的关当管函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洪福全、事人收监林青文、因财业相肖建康等15位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的据虚假披责任人员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公告显示,露永2021年8月21日,安林永安林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关当管函《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3 号)显示,永安林业2016年年报的事人收监财务数据虚增营业收入2778.40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584.24万元,因财业相虚增净利润788.01万元,据虚假披占当年净利润1.29亿元的露永比例达6.10%;2017年年报的财务数据虚增营业收入5681.72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687.80万元,虚增净利润2743.67万元,占当期净利润7128万元的比例达38.49%。针对上述虚假记载,永安林业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洪福全、林青文、肖建康、王建衡、涂勇鑫、黄旌、谢红、陈建新、刘翔晖、陈邵、黄忠明、吴祖顺、潘越、郑新芝、罗元清是永安林业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的责任人员,违反了相关规定。其中,洪福全作为永安林业时任董事签署了永安林业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林青文、肖建康、王建衡、涂勇鑫、黄旌作为永安林业时任监事,在审议永安林业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的监事会上投赞成票,并在监事会决议上签字。

同日,永安林业还发布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辞职的公告,因工作调整原因,邱小明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陈建新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新京报记者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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